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有關單位:
為創新和完善工程造價咨詢監管方式,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取消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審批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通知》(建辦標〔2021〕26號)和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安徽省審計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國有資金投資建設項目中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監管的意見》(建標〔2016〕133號)的要求,經研究決定開展合肥市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和企業基本信息登記管理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合肥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和企業基本信息登記(以下簡稱“業務信息登記”)管理工作。
二、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在合肥市行政區域內承接以下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應當與委托人訂立書面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在合同簽訂后30日內完成業務信息登記。
1、建設項目建議書及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項目經濟評價報告的編制和審核;
2、建設項目概預算的編制與審核,并配合設計方案比選、優化設計、限額設計等工作進行的工程造價分析與控制;
3、建設工程招標工程量清單和最高投標限價編制和審核;
4、建設工程投標報價的編制與審核;
5、建設工程施工過程跟蹤審計;
6、建設工程價款結算及竣工結(決)算報告的編制與審核;
7、建設工程造價經濟糾紛的鑒定或仲裁的咨詢;
8、全過程造價咨詢;
9、全過程工程咨詢。
造價咨詢業務所屬建設工程為國有資金投資的必須登記,非國有資金投資的及造價鑒定業務自愿登記。
三、登記方法
1、安徽省內工程造價咨詢企業通過“合肥市工程建設全業務資源管理平臺”的“造價咨詢業務登記”功能登記業務信息(詳見附件)。
2、外省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應按照《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在“安徽省工程造價咨詢業信用信息管理系統”辦理“單項業務信息登記”手續。
四、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對其登記信息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對提供虛假信息的企業,一經發現作為不良行為信息記入企業信用檔案。登記的以下基本信息在“合肥市城鄉建設局”網站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1、業務信息:造價咨詢業務名稱、業務類別、所屬工程、資金性質、項目區劃、委托單位、受托單位、登記日期。
2、企業信息:企業名稱、企業法定代表人、一級注冊造價師人數、二級注冊造價師人數、企業注冊地區劃、信用評價等級。
3、執業人員信息:姓名、身份證號碼(隱藏第5位~第12位)、資格類別、資格專業、注冊單位。
五、登記信息應用
1、登記的信息是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市場“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及追溯造價咨詢成果質量責任的重要依據。
2、登記的信息可作為相關企業投標的證明。
六、工作要求
1、業務基本信息登記管理工作自2023年7月1日起實施,原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備案管理工作同時取消。企業申報合肥市行政區域內工程造價咨詢業績信息,應已登記相應業務信息,對未登記的不予認定業績信息。
2、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要安排專人負責對企業的基本信息、業務、業績、信用等信息進行系統管理,在相關管理系統及時更新,保持與企業最新情況一致;確保對業務和業績信息全過程有效管理,并與信用管理形成聯動。
特此通知
附件1:合肥市工程建設全業務資源管理平臺“造價咨詢業務登記”操作手冊.pdf
附件2:合肥市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和企業基本信息登記填報指南.pdf
合肥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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